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风险筛选值
定义:指在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超过该值的,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具体污染范围和风险水平。
风险管制值
定义:在风险表征的基础上,判断计算得到的风险值是否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结果未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结束风险评估工作;如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则计算土壤和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的风险控制值。
土壤调查
调查范围:新建宗地应采用插傍式土壤污染调查,调查范围为批准建设用地范围内及邻近20m外。
调查深度:用于餐饮服务、历史文物保护的地块,应至少按N以内的标准深度进行调查,N的值以实际取样为准,但不少于1.5m;用于其他目的的地块,应按N以内的标准深度进行调查,N的值在1.5m ~3m之间,以实际取样为准。
土壤调查方法:使用地上采样、地下钻孔采样等方法,回收土壤样本,做分析检测。
土壤测定
测定项目:包括pH、电导率、硫酸盐、悬浮物、水溶解性态、有机氯农药、砷(As)、镉(Cd)、铬(Cr)、铅(Pb)、汞(Hg)、硝酸盐等污染物。
检测灵敏度:硫酸盐、悬浮物、水溶解性的检测灵敏度应不低于50g/kg;有机氯农药检测灵敏度应不低于0.1mg/kg;砷、镉、铬、铅、汞等重金属污染物检测灵敏度应不低于0.005mg/kg。
检测准确性:土壤污染物的检测准确性以《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及《土壤污染物测定标准》为准,其误差要求在±20%以内。
这些标准旨在通过科学的方法和严格的监测,确保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安全,保护人体健康。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以确保土地的安全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