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不力是指在工作职位上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没有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导致工作效果不佳,甚至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达标、服务态度差等。履职不力可能由个人能力不足、缺乏计划和执行能力、情绪控制能力差、沟通技巧欠缺等原因造成。
册亨县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奎:
在实施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同意项目施工方和审计公司编制虚假工程进度及审计资料,导致超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3440万元,增加政府债务风险。
册亨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万松:
在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造成全县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投资统计指标和2022年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统计失实。
铜陵市枞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原局长田禾:
负责县经开区公租房工作期间,履职尽责不到位,未及时收回公租房租金,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公租房档案资料大量缺失。
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张国防:
因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问责。
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周劲松:
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问责。
针对履职不力的问题,相关单位和领导应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和时间表:
充分考虑任务的难易程度和紧急程度,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高效的工作流程:
在任务分配、执行和反馈等方面进行优化,确保工作质量。
培养自我管理能力:
注重提高自身执行力和效率,避免因个人能力不足导致的履职不力。
加强沟通技巧培训:
提高沟通效率和质量,改善服务态度。
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
规范服务行为和标准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
严明纪律规矩:
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尽责。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履职不力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从而避免对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和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