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强奸犯始末

时间:2025-02-15 11:52:58 主机游戏

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努尔特·巴特尔(简称努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努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将其带至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的一出租房内,强吻并强摸被害人阴部,意图与之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反抗并称要报警,努某因害怕而中止。后努某自首投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7日判决努某犯强奸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浙江大学随后对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