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参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的受害人的基本赔偿权益,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相关证据等。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赔偿金额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