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残保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 的计算公式为:
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具体计算步骤
首先,确定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其次,确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然后,计算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最后,将上述数据代入公式,计算出年缴纳额。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征收机关为地方税务局,自2017年起可分两次申报缴纳,征缴期为5月1日至5月15日和9月1日至9月15日,征缴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每年于4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上年数。
建议在实际计算过程中,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