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目的:规范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增强会员意识,保障会员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
定义:工会会员会籍是指工会会员资格,是职工履行入会手续后工会组织确认其为工会会员的依据。
会籍取得与管理
加入条件: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申请流程:职工加入工会,由其本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及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提出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以下简称“会员证”),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工会会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也可以作为会员身份凭证。
未建立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职工,按照属地和行业就近原则,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入会申请,在上级工会的帮助指导下加入工会。用人单位建立工会后,应及时办理会员会籍接转手续。
会籍变动
变动原则:工会会员会籍随劳动(工作)关系流动而变动,会员劳动(工作)关系在哪里,会籍就在哪里,实行一次入会、动态接转。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会会员会籍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性,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工会组织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