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运作和管理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保管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负责保管基金的资产,包括基金财产投资运用产生的相关文件资料。
获取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人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获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
基金管理人有权依照有关规定,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如在公司治理中投票等。
监督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呈报相关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制定和调整基金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并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为基金的利益可以依法进行融资、融券。
选择或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管理人有权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基金管理人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如提起诉讼等。
这些权利使得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的运作和管理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确保基金能够按照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运作,并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