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如下:
威胁政治安全:
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
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
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煽动闹事: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农牧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械斗或上访的黑恶势力。
强揽工程: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物流等领域、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
欺行霸市:
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坐地起价、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黄赌毒”:
操纵、经营“黄赌毒”、地下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放贷: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软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
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宗教干预:
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包括组织或者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等。
这些黑恶势力的打击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议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