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些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海域内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时,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具体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四类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
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饹酸雾、汞及其化合物、一般性粉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碳黑尘、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烟尘、甲硫醇、苯乙烯、二硫化碳等。
水污染物:
如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固体废物:
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
噪声:
指工业噪声。
此外,环保税的征收还遵循以下原则:
排放浓度: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情况征税。
排放量:根据实际排放量计算税额。
免税与减税:例如,农业生产排放的污染物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环保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