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缴纳标准

时间:2025-02-14 14:59:00 主机游戏

残保金的缴纳标准主要依据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及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 = (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5%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金额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则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金额计算。

特殊情况

若企业经费困难、因经营亏损、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或减免残保金。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逾期不上网确认缴纳的用人单位,自欠缴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按日加收百分之五滞纳金,并可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处罚。

建议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计算应缴纳的残保金,并按时缴纳,以维护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