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成立清算组
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工作。
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主管机关确认。
注销登记申请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所需材料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登报公告
公司需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注销事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告期满后,需提交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作为注销材料之一。
后续处理
注销公司后,还需办理银行账户注销、社保账户注销、公章销毁等后续手续。
建议:
在进行公司注销前,确保所有财务和税务事项已妥善处理,以避免影响注销进度和结果。
提前咨询当地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准备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