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

时间:2025-02-14 13:11:08 主机游戏

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概览

深圳市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一系列详细的规定,旨在确保城市更新项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高效性。这些规定主要涉及申报、审查、审批、备案等关键环节,并特别强调了更新单元计划的有效期管理。

申报主体与流程

申报主体:负责拟定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并向区城市更新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流程:包括草案编制、受理审查、公示、审批、公告和备案等步骤。

审查与审批

审查时限:区城市更新机构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审批时限:公示结束后,区城市更新机构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和公示意见处理情况报区政府审批。

公示与公告

公示要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需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及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自然日的公示。

公告发布:审批通过后,区城市更新机构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备案与监督

备案时限:区城市更新机构需在更新单元计划公告5个工作日内报市城市更新部门备案。

监督机制:市城市更新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备案。

计划调整与调出

调整条件:包括技术误差校正等情形。

调出程序:涉及更新单元计划的调整或调出,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

管理规定与实施

实施原则:更新单元计划的制定、调整和调出应遵循全市统一政策、标准、流程和时限。

管理目的: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城市更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结语

深圳市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是一套全面、系统的政策框架,旨在规范城市更新活动,保障公共利益,同时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明确的申报、审查、审批和备案流程,以及计划的有效期管理,深圳市致力于实现城市更新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