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票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交易单位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者买入或卖出创业板股票应当以100股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20%,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
交易时间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时间与主板市场相同,即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竞价交易
创业板股票的竞价交易实行的是限价申报,即投资者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盘后交易
创业板在收盘后的15:05-15:30期间可以进行盘后交易,即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停牌制度
创业板股票的停牌制度与主板市场相同,即出现异常波动、股价出现临时波动或者需要披露停复牌公告时,交易所会采取停牌措施。
融资融券
创业板允许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即借入资金进行买入或借入股票进行卖出。
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
创业板增加了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如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7%调整为±15%、价格振幅由15%调整为30%、换手率指标由20%调整为30%、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调整为±30%,取消其他异动指标;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指标。
其他
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或其整数倍,最大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创业板股票代码以300开头。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创业板市场的公平、透明和高效,同时控制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