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读书人求取功名的顺序为 童生、秀才、举人、贡士、进士、状元。具体来说:
童生:
经过县试、府试、院试三级考试合格后的称呼,是科举考试的最初级阶段。
秀才:
通过院试后获得的称呼,可参加乡试。
举人:
乡试合格后的称呼,有资格参加会试。
贡士:
会试合格后的称呼,有资格参加殿试。
进士:
殿试合格后的称呼,一甲进士包括状元、榜眼和探花。
状元:
进士中的第一名,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中的第一名,是科举考试中的最高荣誉。
总结起来,科举制度的顺序是: 童生——秀才——举人——贡士——进士(一甲状元、二甲榜眼、三甲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