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入狱的主要原因是 偷税漏税。根据官方声明和媒体报道,刘晓庆及其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经过调查后认定她及其公司从1996年开始采取多种手段逃税,总额高达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总共欠税约2000万元。2002年7月24日,刘晓庆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并在看守所关押了422天。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被取保候审,补交了税款,并继续从事演艺工作。
尽管社会上曾有一些关于刘晓庆入狱原因的猜测和传言,例如她因得罪人遭报复或在聚会上得罪了人等,但这些都没有事实依据,属于网友的臆想猜测。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孙瑞标也表示,刘晓庆被查处是正常的税务检查结果,所有纳税人都是候补的被税务检查的对象,不存在特殊针对等情况。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刘晓庆入狱是因为其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而非其他个人恩怨或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