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从 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具体来说,如果你在11月4日取得了驾驶证,那么你的第一个记分周期就是从11月4日开始,到下一年的11月3日为一个积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记分未达到12分,并且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那么记分予以清除;如果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那么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因此,驾驶证的记分周期并不是按自然年计算的,而是从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开始,每12个月为一个周期。需要注意的是,处理违法事项时必须在记分周期结束前处理并完成罚款缴纳,以便及时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