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是指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措施。以下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
平等就业:
女职工享有与男性职工平等的就业权利,包括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
婚育假期及待遇: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享有特定的假期和待遇,如产假、哺乳假等。具体假期长度和待遇标准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
“四期”特殊劳动保护:
针对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国家有特别的规定,包括禁忌劳动、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的限制、产假和哺乳假等。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防止性骚扰:
用人单位应建立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保障女职工的人格尊严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老年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主要针对育龄期女职工,但老年女职工也应享有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卫生保健措施:
用人单位应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措施,如卫生费、卫生用品、健康检查等。
疫情期间女职工劳动保护:
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应采取额外措施保护女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如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调整工作时间等。
女职工集体协商:
鼓励用人单位与女职工进行集体协商,以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监督与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这些规定旨在全面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健康,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和谐。各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女职工在劳动中享有应有的权利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