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年龄认定文件

时间:2025-02-14 02:17:57 主机游戏

档案年龄认定文件主要依据以下规定: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当职工的居民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应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

对于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如果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应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2006年10月15日起停止执行,2013年12月22日废止)

该通知也曾对认定干部出生日期问题作出规范,规定在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时,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关于做好公务员登记中干部档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如果档案记载前后不一致,应以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内容为依据。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档案年龄的认定应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执行。当遇到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的情况时,应以档案中“最先最早记录个人出生时间的材料”为准。此外,组织人事部门在认定过程中应认真核查档案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涂改、虚填年龄等造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