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流程

时间:2025-02-14 02:13:33 主机游戏

商标异议流程如下:

提出异议

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果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通知答辩

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商标局审查

商标局对异议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商标局会驳回异议,核准商标注册;如果理由成立,将不予核准注册。

作出裁定

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裁定书会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裁定结果有两种: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商标予以注册;异议理由充分,商标不予注册。

复审

如果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包括双方提交的证据、商标的使用情况等诸多因素,然后作出复审决定。

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可能是维持复审决定、撤销复审决定并要求重新作出决定或者直接作出新的裁定。

建议在办理商标异议时,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办理方式,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或自行办理,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