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缴费新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征收部门变更
自2019年起,我国的社保费用统一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取代了之前的社保部门征收模式。
社保补缴政策变更
2019年开始,用户无法再进行社保的一次性补缴,只能逐年进行补缴。例如,如果用户在60岁时退休时社保累计只缴纳了10年,那么需要逐年补缴至6岁时才能领取养老金。
如果社保缴纳年限未达到15年,用户可以一次性取出养老金账户的余额,但单位缴纳的部分将作废。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变为了用户的实际工资收入,这意味着对于收入较高的用户,社保的缴费额度会相应提高。
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一般按照上年度的平均月收入为标准。如果职工的平均月收入低于或高于缴费基数下限或上限,则按照相应的比例缴纳社保费。
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取消
2019年起,取消了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的集中认证。
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社保、未如实申报社保缴纳基数、拒缴社保的,其责任人都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并可能面临限制乘坐飞机等惩罚。
社保办理便利性提升
社保办理转移变得更加容易,可以在全国的社保平台上查看个人的缴费情况,无需再到处跑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社保所需的资料减少,个人办理社保时可以直接在社保共享平台上审核。
社保黑名单制度
建立了社保黑名单,对于不为职工购买社保、不遵守社保制度、伪造个人信息参保等行为,将纳入社保黑名单。
这些新规定旨在规范社保缴纳行为,保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并提高社保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及时了解并遵守这些新规定,确保社保缴纳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