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义和作诠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定义的完整性
下定义:要求完整,即定义的对象与所下定义的外延要相等,并且要从一个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内涵。
作诠释:并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内涵即可,并且解释的对象与做出的解释外延也可以不相等。
语言要求
下定义:要求使用简洁明确的语言,准确简明地概括事物的本质特征。
作诠释:虽然不像下定义那样要求严格,但也须简明、准确、通俗易懂。
形式与内容
下定义:常用判断句式表述概念,有时可以用公式“被定义概念=种差+属概念”来表示。
作诠释:可以用多种句式来表述,侧重于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构造、成因、功用等非本质因素。
互换性
下定义:前后可以互换,即“A=B B=A”的形式。
作诠释:前后不能互换,即“A是B”的形式不能改为“B是A”。
目的与功能
下定义:为了突出事物的主要内容和主要问题,使读者对被说明对象有个明确的概念。
作诠释:具体形象地说明事物的特点,便于读者理解。
通过以上几点,可以清晰地看出下定义和作诠释在定义的完整性、语言要求、形式与内容、互换性以及目的与功能上的区别。下定义更侧重于准确、简明地概括事物的本质特征,而作诠释则更侧重于具体、形象地解释事物的某一方面的特征或非本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