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守则是为了保障信息安全,防止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泄露。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不泄露任何国家机密信息。
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不询问任何国家机密信息。
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不查看任何国家机密信息。
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任何非保密本上记录国家机密信息。
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在私人交往中不谈论、不涉及国家机密信息。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事项:
在公共场所不谈论、不处理国家机密信息。
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不阅办、不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不擅自安排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留存密级文件、资料:
不擅自安排他人进行涉密文件资料的复制、摘抄、销毁或留存。
不得在没有采取保密措施的笔记本或其他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存储、传输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在不具备保密措施的设备中不记录、不存储、不传输国家机密信息。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出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
特殊情况必须经批准,并严格保管。
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业务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不利用普通电话、手机、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国家机密信息。
不向亲友、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配偶和子女,不向他们泄露国家机密信息。
不在私人通信、社交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演讲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在私人通信、社交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演讲中不涉及国家机密信息。
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报经批准,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
不准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物品: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
这些保密守则适用于各类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保安员等,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信息安全和国家秘密不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