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是指对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确认和确定。这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唯一的物权。农村房屋确权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产权、产籍管理的法定依据。
农村房屋确权的基本原则
权利主体合格:
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
有合格的身份证明:
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
房屋权属来源合格:
需要提供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这些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合法。
经过公告,其他人没有异议:
在确权过程中,需要将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告,确保没有其他人的异议。
农村房屋确权的流程
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
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
提供相关证明:
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
提交申请材料:
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宗地测量资料、身份证明材料等。
经过审核和公告:
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告,确保没有其他人的异议。
颁发不动产权证:
审核通过后,颁发不动产权证,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无法确权的房屋类型
违法违规建造的房屋:
如占用耕地、林地等禁止建房区域建造的房屋。
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因家庭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权属不明晰的房屋。
临时搭建的房屋:
如简易房、棚房等,未经规划和审批的房屋。
没有获得建设手续的房屋:
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关手续的房屋。
城市户口的人在农村购买的房子:
小产权房没有合法产权证书,无法确权。
长期无人管理的危房:
存在安全隐患且无人居住的车辆。
结论
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才能进行确权。对于存在问题的房屋,需要先进行整改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才能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议广大农民朋友在建房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房屋的合法性和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