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后妃等级制度具体如下:
皇后:
一人,位同皇上,是夫妻,都属于君主,只是一个是主外,一个主内而已,后宫所有人所有事都归皇后管。
皇贵妃:
一人,位同副后,也就是二当家的,皇后不在,她就最大了。
贵妃:
两人,地位比其他的妃子要高,她们的品级是一样的,但贵妃地位要高一些。
妃:
四人,地位比嫔要高,但比贵妃和皇贵妃低。
嫔:
六人,地位比贵人、常在、答应要高,但比妃低。
贵人:
人数不限,地位比嫔、妃、贵妃、皇贵妃都要低,但比常在和答应高。
常在:
人数不限,地位比答应要高,但比贵人、嫔、妃、贵妃、皇贵妃都要低。
答应:
人数不限,地位是最低的,平时很难得到皇帝的宠爱,答应“无定位”。
此外,还有 官女子,这是宫女晋封后的称谓,地位比答应还要低,但理论上也可以陪皇帝过夜。
这些等级制度反映了清朝后宫的严格等级划分,皇后是最高统治者,其次是皇贵妃,然后是贵妃、妃、嫔,再往下是贵人、常在、答应,最后是官女子。这种等级制度不仅体现了后妃的地位,也与她们的家族背景、生育情况等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