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为5%。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为10%。
政策适用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2.5%。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截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执行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建议:
小微企业应时刻关注政策更新,确保自身符合优惠条件并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由于政策有明确的适用期间,企业需合理安排财务和税务规划,以最大化税收优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