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 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对于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如果败诉,法院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承担通常也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在追讨欠款的案件中,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情况下,诉讼费用通常由债权人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费用的承担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中有达成协议的,则可按照协议承担诉讼费用。
因此,无论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类型的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则主要是 由败诉方承担,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协议来决定费用的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