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CPA)教材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部分:
会计
章节内容重新编写:由于2019年对一些会计准则进行了大幅度变动,2020年会计教材根据新准则重新编写,涉及到的章节内容会有较大变动。
具体变动:
第二章:针对会计差错“对事实的疏忽或曲解,以及舞弊”进行重新举例。
第四章:教材案例增值税税额按照最新税率调整。
第五章: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取得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简化为“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准则确定”。
第六章:修改“租赁期开始日”的概念。
第九章:删除关于进项税额分两次抵扣的税法规定表述。
第十五章: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差额有记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改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第十六章:营业外收支核算内容中删除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
第十八章至第二十三章:根据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租赁准则重新改写。
第二十七章至第三十章:财务报表项目根据新的财务报表格式改写,包括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审计
变动较小:整体变动不大,主要是在细节性内容上进行了补充,特别是与“披露”相关的考虑。
税法
价格涨幅较大:税法教材价格涨幅较大,但具体页数变化未详细列出。
具体变动:
第三章:财务预算的编制方法,新增了各种编制方法的适用情形。
第十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内容,新增了多个财务指标的计算。
第十四章:租赁负债的核算、债务重组的核算,内容更加丰富,难度增加。
经济法
页数减少:仅1页。
财务管理和战略
页数增加:财务管理增加16页,战略增加81页。
其他
财务报表项目更新:包括资产负债表中项目的拆分、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利润表中“减:资产减值损失”修改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等。
政府会计章节:根据最新出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明确了一些科目的核算范围,教材进行了细微的调整。
这些变化反映了2020年CPA教材在贴近最新会计准则和政策方面的努力,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更全面和更新的知识体系。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仔细研读教材变动部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和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