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政策适用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优惠政策内容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政策依据
财税〔2019〕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优惠,以充分利用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