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贤的犯罪事实

时间:2025-02-13 12:39:01 主机游戏

李淑贤的犯罪事实主要涉及 寻衅滋事罪。具体事实如下:

上访起因

2013年5月,李淑贤种植的杨树被人在修路时砍掉,而这条路是村子附近一个土地平整项目的配套工程,毁树时该项目尚未批复。为了讨回公道,李淑贤及其女儿们开始上访。

犯罪时间

2016年11月18日,李淑贤因寻衅滋事罪被河北省滦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犯罪行为

李淑贤的寻衅滋事行为源于其自家种的林木被毁,她因此多次上访,并在上访过程中与其他人发生冲突,最终导致她被定罪。

法律程序

李淑贤的案子中,关桂侠最初被以敲诈勒索罪起诉,但河北滦平法院认为不成立,本该无罪释放。然而,刑庭庭长李双利偷偷将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罪,剥夺了关桂侠的法定辩护权利,最终导致关桂侠被判刑三年。

后续申诉

李淑贤不服原判,向承德中院递交了“刑事申诉状”,请求法院撤销原判改判无罪。但她的申诉并未获得成功。

总结:

李淑贤的犯罪事实主要是因自家林木被毁而引发的寻衅滋事行为,最终导致她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她在服刑期间曾申请保外就医,但未获批准。李淑贤对此不服,继续申诉,但未能改变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