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
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适用条件
解除: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辞职等。
终止:合同终止适用于多种情形,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死亡、单位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适用范围
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
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法定程序
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员工提出,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书面形式等。
终止: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不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经济补偿
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非因劳动者过错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意思表示
解除: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或者一方通过法定程序单方解除。
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不涉及双方的意思表示。
总结: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虽然都导致劳动关系的结束,但两者在法律效力、适用条件、适用范围、法定程序、经济补偿和意思表示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解除更侧重于双方协商一致或单方行为,而终止则侧重于法定事实的出现导致合同关系的自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