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是指 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半年以上的人口。这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1.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
2. 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
3. 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
5. 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
6. 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
此外,常住人口还包括以下特定情况:
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
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
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算家庭常住人口。
综上所述,常住人口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了实际居住时间、户口登记情况以及经济生活与家庭的关系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