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如下:
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因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具体分录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科目进行记录。例如,当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并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当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应将进项税额转出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的业务场景和税务规定,准确选择会计科目进行分录记录,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