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时间:2025-02-13 05:43:29 主机游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是由中国政府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规范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该规范主要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规范中详细规定了保护区的划分方法、定界要求、图件制作以及技术报告的编制等内容。

保护区划分原则

一级保护区

范围:通常包括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以下的全部水域,以及水域外不小于200米范围内的陆域,或者一定高程线以下的陆域,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禁止: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项目需拆除或关闭;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活动。

二级保护区

范围:一般位于一级保护区外围,具体范围根据水源地具体情况划定,通常为2-5公里。

禁止: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已建成的项目需拆除或关闭。

准保护区

范围:位于二级保护区外围,相对较为宽松,具体范围也根据水源地具体情况划定。

限制: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但在不增加排污量的前提下可以改建。

划分步骤

资料搜集:

收集水源地的地质、水质、地下水动态等相关数据资料,并建立数据库。

划定范围:

根据水源地类型和周边环境特征,结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划定保护区的范围界限,包括核心区、一般保护区和缓冲区等。

制定规范:

根据划定的保护区范围,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水源地的有效管理和保护。

技术要求

环境状况调查:增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的技术要求。

划分技术步骤: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步骤要求。

图件制作: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界的技术要求,包括图件制作的技术要求。

报告编制: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编制要求。

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法规依据:划分保护区时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地方政府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通过以上规范和要求,可以有效地保护饮用水水源,确保水质安全,防范潜在的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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