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
一份或根据当地法院要求准备多份。
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生效裁判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等。
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和解书等。
需注意,有些法院可能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的“生效证明”。
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卡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到支行等信息,一般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送达地址确认书
去执行局立案窗口填写。
其他材料
如被执行人详细信息、财产线索等,这些材料有助于法院查找和执行。
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建议在准备材料时,详细阅读当地法院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