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的历史起源可以追溯到 2000多年前。据《遵义府志》记载,早在汉代,今茅台镇一带就有了枸酱酒。据《史记》记载,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唐蒙出使南越,饮到南越国所产的枸酱酒后,将此酒带回长安敬献武帝,武帝饮而甘美之,还留下了唐蒙饮枸酱而使夜郎的传说。这成为茅台酒走出深山的开端,此后枸酱酒一直作为朝廷贡品享有盛名。
到了唐宋时期,茅台酒逐渐成为历代王朝贡酒,并通过南丝绸之路传播到海外,其影响力开始向外扩展。清代的兴盛时期,茅台镇酒业兴旺发达,茅台春、茅台烧春、同沙茅台等名酒声名鹊起。1915年,当地政府将华茅酒和王茅酒送去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参展,统称茅台酒,并获得金奖。
1951年,政府通过赎买、没收、接管的方式将成义(华茅)、荣和(王茅)、恒兴(赖茅)三家私营酿酒作坊合并,成立了国营茅台酒厂。1988年,国家放开了对高端酒的价格管制,茅台加大生产,抢占市场,逐渐崭露头角,特别是季克良和袁仁国两位关键性人物的出现,使得茅台在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