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发放标准2019

时间:2025-02-12 20:50:54 主机游戏

2019年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如下:

全国总体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江苏省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以上高温天气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

上海市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河南省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福建省

从2019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20元。

山东省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高温补贴为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高温补贴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费用。

天津市

高温津贴标准按本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按日计算,按月随职工工资发放。防暑降温费标准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每年6至9月共4个月。

综上所述,2019年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在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但总体上都遵循了国家关于高温补贴的基本规定,即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应获得相应的高温津贴。具体标准需参照各省市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