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的认定需要满足一系列标准,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注册地要求
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人员要求
汇算清缴年度中,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人数占月平均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比不低于20%。
技术要求
企业需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汇算清缴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收入要求
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和30%。
知识产权要求
主营业务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这包括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
软硬件设施要求
企业应具备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
其他要求
企业在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
企业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申报材料
企业需要提交包括《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软件产品列表、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职工人数和学历结构证明、财务报表等一系列材料。
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常规13%税率缴纳增值税后,实际税负超出3%的部分可以退还。进口软件本地化改造后销售也可享受此优惠。
其他附加条件
对于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总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且当年不亏损的企业,或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超过500万美元且占企业年度收入总额比例超过50%的企业,可能有额外的税收优惠。
综上所述,软件企业的认定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估过程,涉及企业注册、人员配备、技术研发、知识产权、财务税收等多个方面。企业需要仔细对照相关条件,并进行充分的准备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