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即征即退的受理流程如下:
网上申请
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依次选择“优惠办理” ->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办理”。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的企业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
上传必要的材料,包括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提交资料后,通过首页的“事项进度”页面查看办理结果,确保事项状态为“已办结同意”。
大厅申请
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纳税人如实申报并缴清税款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通过大厅或电子税务局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退税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申请资料,退税审批通过后,企业将收到退税款。
资料审核与提交
准备好所有申请材料,确保证书和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将材料提交至当地税务机关或通过税务机关指定的电子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税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验证产品登记、核查税负情况等,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核查。
退税确认与跟进
审核通过后,税务部门将核定应退税款,并将超税负3%的部分退还至企业账户。
退税到账后,企业应做好财务记录,并随时与税务机关反馈。
备案要求
首次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软件产品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备案。
进入电子税务局,填写《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情况表》,并在“软件证书信息采集”界面填写软件登记证书信息。
建议企业在申请即征即退政策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大厅及时提交申请,以便顺利享受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