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新的股票退市规定。以下是这些规定的一些关键点:
交易类强制退市标准
股价表现:如果上市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将触发退市机制。
市值要求:
主板公司的市值若低于5亿元。
创业板公司的市值若低于3亿元。
成交量:若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的成交量低于一定标准(主板500万股,创业板200万股),则可能退市。
股东数量: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规定数量(主板2000人,创业板400人)时,公司股票可能被退市。
财务类强制退市标准
净利润与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门槛值(沪深主板3亿元,创业板1亿元,北交所5000万元),将触发退市风险警示。若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触及此标准,则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净资产状况: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也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审计报告: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样会触发退市风险。
其他重要退市规定
连续造假与资金占用:
新增1年严重造假、3年及以上连续造假的退市情形。
资金占用和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退市标准。
新增市值退市: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将被市值退市。
面值退市标准:明确为“1元退市”,并设置了过渡期安排。
取消单一净利润和营收指标的退市指标:
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戴上*ST。
连续两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将被终止上市。
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的,触及终止上市标准。
新增重大违法财务造假指标:连续2年财务造假,营收、净利润、利润、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总额达5亿元以上,且超过相应科目两年合计总额的50%。
新增规范类指标:
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
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且公司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再有两个月未改正,终止上市。
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明确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
主动退市
公司自知整改无望等情况下,可能会选择主动退市。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规则的变化,做好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