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新规

时间:2025-03-09 14:25:51 主机游戏

2024年3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新的发票管理办法,这一被称为“最严发票令”的新规,对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更为细致和严格的要求。以下是主要的新规定内容: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电子发票。

发票开具的具体要求

销售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根据购买方的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需要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票数据安全管理

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数字化等形态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承担发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存储发票数据,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发票数据。

发票的领用规定

删除了发票领购簿、发票工本费、发票保证人和保证金等规定,简化了领用流程。

新增的“额度确定”选项,使税务机关能够依据单位和个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精准地确定或者适时调整其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额度以及领用方式。

发票的查验和真伪

纳税人以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电子发票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以发票右下角是否出现“销售方(章)”的字眼为准,有则需加盖,无则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数电发票的备注规范

运输服务发票、建筑服务发票、转让或出租不动产发票、预付卡业务发票等数电发票,必须备注规范。

发票额度管理

长期未开票企业、半年未开票企业、进销不符的有限公司、长期欠税企业以及开票未达赋额比例企业,其发票额度会有相应的调整。

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

自2024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些新规定旨在加强发票管理,防止虚开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推动电子发票的普及。企业和个人的发票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