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险是一种人身保险,主要提供以下几种保障:
死亡给付:
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残疾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保险公司根据残疾程度给付一定比例的保险金。
医疗费用给付:
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等,由保险公司承担。
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给付:
在特定情况下,如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暂时无法工作,保险公司可能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包括:
短期性:保险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但也有长期意外险产品。
灵活性: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来调整保费。
保费计算基础:基于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危险程度越高,保费越高。
责任准备金: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算。
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是定额给付,即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
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为: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残疾。
特种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参加特定活动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残疾。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保因意外伤害所需的医疗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还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意外伤害保险中的“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不包括人工装置如假肢、假眼、假牙等。伤害必须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直接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