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低能见度

时间:2025-03-09 06:52:27 主机游戏

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1条的规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开启灯光:

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增强车辆的可视性。

降低车速:

根据能见度具体情况适当减速,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保持安全车距:

与同车道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能见度小于200米时,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保持50米以上距离。

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在能见度极低的情况下,应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请在遇到低能见度情况时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