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 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和规章。
2. 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3. 研究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
4. 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商贸流通等。
5. 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受理并调查处理商务投诉。
6. 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流通管理,研究提出市场供求应急预案。
7. 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共同发展。
8. 调查研究流通和饮食服务行业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9. 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和畜禽屠宰监管。
10. 管理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行业流通活动。
11. 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配额招标政策。
商务局隶属于人民政府管理下的行业职能机关,属国家行政编制,是在原粮食局基础上新成立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