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如下:
选择退休时间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职工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所在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准备材料
填写《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职工签字确认。
提供退休人员身份证、社保卡。
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留存相关材料,如原固定职工需携带原固定工档案审核工龄,特殊工种需携带相关材料审核特殊工种退休资格并确认工龄,病退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网上办理需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单位在网上打印《青岛市企业职工退休(退职)核准表》,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窗口办理则需用人单位(或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携带职工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与批准
社保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退休条件后,办理退休登记手续,并发放退休证。
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对填写的本人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确认,采集指纹。
领取养老金
退休人员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窗口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建议:
企业应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交申报材料,确保职工按时领取养老金。
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应仔细核对所需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选择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时,应注意相关平台的操作指引,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