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坡道的设计应考虑到不同行动不便人士的需求,包括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等。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无障碍坡道的坡度要求如下:
一般坡度要求 :无障碍坡道的坡度一般应控制在15度以下,以便轮椅使用者和其他有行动不便的人士能够轻松上下。
具体规范
根据《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坡道的坡度最高不得超过1:12,同时每段坡道的长度应在9米以内,高度在0.75米以内。
《城市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规范》中规定,无障碍坡道的最大坡度为5°,并要求坡度小于等于1:20,可以适当降低到1:15。此外,还应注意将有障碍物的地面与无障碍坡道的连接处保持在2°以内。
其他相关规定
无障碍坡道的坡面宽度不应小于1.2米,以确保通行安全和便利。
在无障碍坡道的设计中,直线式坡道、折返双坡道和L型坡道的坡度均不应大于1:12,坡面宽度不应小于1.2米,且在坡道起点、终点及休息平台的深度应为1.5米。
综合以上信息,无障碍坡道的坡度应控制在15度以下,最高不得超过1:12,并且每段坡道的长度应在9米以内,高度在0.75米以内。此外,坡道的设计还应考虑到宽度、扶手设置和休息平台等因素,以确保行动不便人士的安全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