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权包括以下内容:
生命权:
指个人享有生命不受侵害的权利。
身体权:
指个人享有身体完整和安全的权利,不受非法限制、剥夺或妨碍。
健康权:
指个人享有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的权利。
姓名权:
指个人有权使用和保护自己的姓名,不受他人侵犯。
肖像权:
指个人有权使用和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他人侵犯。
名誉权:
指个人享有保持和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荣誉权:
指个人享有保持和维护自己荣誉的权利。
隐私权:
指个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不受他人非法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婚姻自主权:
指个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事项。
通信自由权:
指个人通过各种通信手段自由交流的权利,不受干扰。
住宅不受侵犯:
指公民的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精神自由权:
指个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的权利。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人身自由权的基本内容,是保障个人自由和尊严的重要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