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理解如下:
起算时间: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保护期限: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断与中止:
最长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规定。
延长情况:
在极特殊情况下,根据权利人的申请,诉讼时效可以得以延长,但人民法院不予主动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保护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且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故被称为客观诉讼时效期间。
建议在遇到相关民事纠纷时,尽早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后,即使权利人申请延长,法院也不会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