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后宫嫔妃的等级制度如下:
皇后 :皇后是后宫之主,地位最高,无需划入品级制度。四夫人(三夫人)
贵妃
淑妃
德妃
贤妃
正一品。
九嫔
昭仪
昭容
昭媛
修仪
修容
修媛
充仪
充容
充媛
正二品。
二十七世妇
婕妤(九人)
美人(九人)
才人(九人)
正三品。
八十一御妻
宝林(二十七人)
御女(二十七人)
采女(二十七人)
正六品。
六尚各司:
分管宫内车马服饰。
此外,唐玄宗开元年间,对妃嫔称号另作更改:
1. 三夫人:
惠妃
丽妃
华妃
正一品。
2. 芳仪六人
正二品。
3. 美人四人
正三品。
4. 才人七人
正四品。
5. 尚宫、尚仪、尚服各二人
正五品。
6. 其余各司各典的女官为六品至九品。
这些等级制度反映了唐朝后宫的层级结构和各级嫔妃的待遇差异。皇后作为最高统治者,其下是各类嫔妃,按照品级从正一品到正八品排列,品级越高,地位和待遇也越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