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0789-2015《饮料通则》,饮料可分为以下十一类:
包装饮用水:
指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用水果和(或)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实)等为原料,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饮料。
蛋白饮料:
以乳或乳制品,或其他动物来源的可食用蛋白,或含有一定蛋白质的植物果实、种子或种仁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饮料。
碳酸饮料(汽水):
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气的饮料。
特殊用途饮料:
加入具有特定成分的适应所有或某些人群需要的液体饮料。
风味饮料:
以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和(或)甜味剂、酸度调节剂、食用香精(料)等的一种或者多种作为调整风味的主要手段,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饮料,如茶味饮料、果味饮料、乳味饮料、咖啡味饮料、风味水饮料、其它风味饮料等。
茶(类)饮料:
以茶叶或茶叶的水提取液、茶粉(包括速溶茶粉、研磨茶粉)或直接以茶的鲜叶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液体饮料。
咖啡(类)饮料:
以咖啡豆或咖啡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液体饮料。
植物饮料:
以植物或植物提取物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饮料。
固体饮料:
以糖(包括食糖和淀粉糖)、酸味剂、食用香精(料)等为主要成分,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粉末状或颗粒状饮料。
其他类饮料:
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饮料的其他饮料。
此外,根据饮料的乙醇含量,饮料也可以分为非酒精饮料和酒精饮料。非酒精饮料是指乙醇含量(质量分量)不超过0.5%的饮料,而酒精饮料则是指乙醇含量超过0.5%的饮料。
这些分类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饮料的种类和特点,从而做出更合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