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社保

时间:2025-02-14 20:41:37 网络游戏

跨省转社保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

原参保地的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原参保地社保部门或网上服务平台打印)

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等

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离开本市前,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参保缴费凭证》。注意,缴费凭证开具时间要在6个月有效期内。

提出转移申请

参保人持《参保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审核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转移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确认转移结果

参保人等待新参保地社保部门的通知,确认转移结果。可以通过新参保地社保部门的网上服务平台或电话查询进度。

建议

提前咨询:在办理社保转移之前,建议提前咨询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的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所需材料,以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政策不符而耽误时间。

使用电子社保卡: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请,这些平台提供了便捷的在线服务,可以减少往返奔波。

保持沟通:在办理过程中,保持电话畅通,以便社保部门在需要时与参保人联系,确保转移过程顺利进行。